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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政协信访工作制度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5-04-30 

  伊旗政协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要定期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坚持每周二至周四开展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活动,由县级领导担任接访领导,带头开展接访活动,接访地点设在接访领导办公室。

  第二条、要把信访接待活动公开化。通过张榜公布、网络宣传等形式,把开展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时间、地点向相关部门及群众公布,以方便群众来访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信访接待的主要内容是:1.现场或预约接待来访群众;2.接听和办理信访电话;3.批办重要群众来信和建议;4.周例会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5.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信访接待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重要信访案件、群众集体上访案件要实行值班接待领导“三包一保”制度,即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

  第五条、要加强对信访接待工作的检查指导,将这项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地进行考核和抽查。经常研究和总结开展信访接待活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充分利用信访接待来推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六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要建立台账记录好来访具体事项接访人承办责任人等内容,并实行结案销号制度。

  第七条、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做好跟踪反馈开展回访了解群众对化解结果是否满意回访要有记录

  第八条、继续深化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过活动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加强问题落实力度,做到问题落实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