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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协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5-04-30 

  旗政协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为了发扬光大这一传统优良作风,进一步促进党员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自觉地向群众、政协委员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

  第二条、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遇事同人民群众商量,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在人民群众中寻求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四条、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第五条、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六条、继续做好县级领导“五联一包”、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联手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普通党员每年要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与群众谈心、交流思想。班子成员带头做到每年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向群众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建立问题台账,记好民情日记,并利用重大节日走访离休老干部和年老体弱有困难的退休职工,了解民意,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做到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开展。

  第七条、要定期邀请各界别委员和基层群众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

  第八条、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每个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可以一帮一,也可以多帮一或一帮多,关心困难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第九条、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最盼的事、最难的事,从群众最难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努力提高群众对我旗政协工作的满意度。全体党员干部都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帮困扶贫、支教活动,每人每年至少向社会捐款1次,捐书不少于5册。

  第十条、每个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党组织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十二条、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三条、要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基本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