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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政协政务公开制度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5-04-30 

  为认真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协机关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协领导及办公室、各专委会组织领导情况、工作职责、管理权限、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利用电视、报刊、在伊金霍洛旗政协网登录政务公开信息等有效方式。

  四、政务公开的时间

  每季度更新一次公开内容,每年至少公开四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增加公开次数。对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公务事项,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期限较长的进行定期公开;对于阶段性工作要分段公布,重大事项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

  各委、办积极配合提供公示内容,机关办公室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