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工作考察报告
按照旗委安排,旗政协在旗内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旗产业发展现状,组织考察团专程赴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高新区,新乡市红旗区、新乡县,洛阳市下设的偃师市(县级),焦作市下设的孟州市(县级)等科技创新示范点,就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现形成考察报告如下:
一、考察地区的经验做法
考察地区主导产业多为化工、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皮革制品、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传统产业,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各地区在科技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协同推进
考察地区产业相对集中,主要以工业品的加工、制造和销售为主,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生存空间不断缩小,在市场倒逼和政府的引导下,企业主动建立科研机构,推进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打造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使科技创新成为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最大驱动力,实现了经济由粗放型、低端型向中高端化、集成化、智能化的转变。例如新乡县心连心化肥公司和威猛振动机械公司,立足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科研中心和实验基地,通过对原有产品线、工艺流程、服务模式进行科技化、集成化改造,破解了产品利润低、污染大、功能简单、市场狭窄等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和附加值,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政策扶持与产业培育协同推进
考察地区突出顶层设计,将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与促进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有机结合,针对科创中心建设、发明专利的申请及奖励、专利保险的补贴、众创空间的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层次化的配套政策和奖励措施。例如,红旗区将科技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相结合,在电子商务产业的培育上,出台了财政投入、奖励、补贴等各类配套政策,主动承接国家863重大工程;建立“梦想+创智空间”,由创客空间区、企业孵化区和综合服务区三个功能区组成,委托新乡梦想加创智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运营,为科技企业提供云平台、创业导师团、种子基金、爱梦想咖啡等一站式服务;偃师市率先出台针对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的奖补政策,定期召开年度科技创新大会,县委、县政府针对重大科技项目,颁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别奖”和“科技进步奖”。
(三)载体建设与跟踪服务协同推进
考察地区由政府牵线,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对接、科技人才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在主导产业、共性技术上,由财政出资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非共性技术由规模企业牵头建立企业科研中心和实验室,形成了“产学研用”一体化深度融合创新载体;同时,科技部门牵头,经济部门配合,建立科技联络员制度,常驻产业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项目申报、行政审批、信息咨询等保姆式跟踪服务。例如,偃师市经科委组织企业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省内知名高校建立联系机制,针对最新科研成果、国家重大项目和专利,建立企业科研中心和实验基地,围绕摩托车发动机、减震器及电动车零部件等当地优势产业,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满足新产品的研发需求;红旗区与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新乡师范学院等高校合作,建立“创智空间”、“红旗双创”战略联盟、大学生校园创客等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打造了嘟嘟网游、利梭互联等一批互联网品牌企业。
(四)人才培育与成果转化协同推进
考察地区依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相对集中的资源优势,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技研发人员学习进修,拓宽视野、提高技能;在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科技人才定向培养基地”,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实现专业人才招聘、培养和管理的常态化,同时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从技能教育、学历教育到职称教育的全链条的服务;鼓励企业采用“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产品线创新模式,与行业顶尖科研院所建立固定合作关系,通过预付研发费用、分期付款等方式,鼓励科研院所针对企业拟投资生产的产品开展科技研究,及时转化科研成果,帮助企业改进产品的性能和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比如,偃师市政府出面与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组织规模企业定期向高等院校提供《科学技术人才需求清单》和《拟研发项目清单》,针对新产品、新工艺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项目委托研究。
(五)资金扶持与项目建设协同推进
考察地区政府在国家科技最低投入考核指标(不低于一般性财政预算支出的1.5%)的基础上自我加码,将科技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到2%-5%;由政府牵头与商业银行、信用社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科技企业创投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定向针对科技企业和科研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和抵押贷款;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发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预收账款等金融产品,同时引入新型投融资机构,为科技企业和项目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例如,偃师市重点实施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战略,每年投入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占可用财力的2%,1000多万元;孟州市与银行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额度为1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引导投资基金”,定向对科技企业和科研项目进行股权投资;郑东新区和高新区引入天使基金、风险投资、众筹基金等新型投融资主体,定期组织科技企业和项目组开展座谈对接和项目融资路演,为中小微科技企业科技项目提供从论证、包装、推介、开发到运营全过程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全旗规模以上企业共有55户,除有6户煤电和热力企业(布连、宝恒、乌兰、上湾、蒙南、东方)、4户煤化工企业(神华煤制油、煤制气、正能煤制焦炭、汇金达溶剂油)科技含量较高外,其余均为煤炭开采、储运、筛选、销售等低端产业,全旗高新技术企业仅有3家(分别为天隆化工、隆圣矿产机电和佳华科技鄂尔多斯公司),中小型企业共4029户,真正运行的不到40%,大多从事酒店住宿、餐饮娱乐、旅游中介、房屋租售、商贸批发和零售等服务业。全旗有3家企业科研中心(分别为神华煤制油科研中心、神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隆圣矿产机电技术研究中心);仅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在我旗设有分支机构,神华煤制油和神东公司2户企业建有博士后工作站。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科技创新的重视有待加强。我旗以资源型为主的产业结构,造成长期以来对科技创新的认识不足,政府没有真正将科技创新摆在重要位置去抓,科技管理部门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不足;大多数企业主安于现状,认为搞科技创新不但投入大、而且有风险、见效慢,缺乏创新意识,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
二是政策保障体系不健全。虽然出台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尚未出台,缺少顶层设计,未能形成系统性的政策体系,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结合还不紧密,缺乏可操作性,无法相互衔接、系统配套,推进过程中没有真正落地;针对科研机构的设立、专利技术的奖励、众创空间的管理、孵化器的建设、投融资服务的对接等关键政策缺失,无法为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基本的成长平台,天骄众创园、天骄创投大厦缺乏完整的项目筛选、评估、入驻、孵化和退出机制,造成入驻项目长期占用创新创业资源,空置和浪费现象并存。
三是科技创新人才匮乏。我旗科技创新人才匮乏,更无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业人才和优秀创业团队,旗内虽有一定数量高层次人才(约2967人),但多集中于教育、卫生等非经济部门,企业一线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缺乏懂科技、有思路、抓工作、善创新的科技干部人才;作为服务企业一线的园区未设置科技机构,也未建立科技工作队伍,导致科技创新的“最后1公里”问题得不到解决;在人才的引进培育方面缺乏规划、缺乏措施、缺乏投入,未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育、引进、服务机制,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停留在零星项目的临时合作上,无法形成链条式的人才和项目引进、培育和发展机制;缺乏“引才、育才、用才、成才”的良好氛围,缺乏招商和引智同步开展的思路,无法形成项目和人才团队“双招双引”、人才引进和资金扶持“双轮驱动”的人才工作机制。
四是融资渠道过于单一。2015年,旗财政科技投入共计240万元,其中科技专项经费投入仅50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约为0.0065%,远远达不到国家对于科技进步1.5%的财政投入底线,经费投入不足是我旗科技创新的最大短板;我旗金融行业发展相对滞后,银行贷款类产品以固定资产抵押为主,小额贷款产品投放较少,缺乏创新性的金融产品,缺乏针对知识产权、科技专利、预收账款等抵押贷款产品,社会融资主要以民间借贷为主,缺乏科学化、长效化的股权融资渠道。
五是政务服务不到位。缺乏针对科技创新的产业规划和顶层设计(比如《科技创新的优势产业清单》《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产业清单》和《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清单》),无法形成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发展的协同和联动;未结合上级政策建立《重点支持类项目清单》,面向企业定向发布项目信息的渠道不畅通,导致企业对国家政策支持的科技项目了解不及时,无法凸显政策的引导作用;对全旗企业类在研项目、预研项目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缺乏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引进科研专利和申报项目评审的能力;未建立“科技项目信息库”,未能形成集合“引进项目、储备项目和在研项目”的系统性化的项目管理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旗应立足实际,深入实施“一体两翼三提升”(一体:即以企业科技创新为主体;两翼:即人才保障和金融支持;三提升:即提升政策保障能力,提升产业培育能力,提升科技服务能力)科技创新战略,逐步走出一条从引进创新、合作创新到自主创新的科技创新新路径。
(一)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要加大企业创新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采用自主发起或联合发起的方式成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开展应用技术研发,积极申请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荣誉认定,对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各类研发机构,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让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唱好主角。二是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同时,按研发费用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同时要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的企业予以奖励。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在招商引智方面的积极性。三是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建立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一条龙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自主与开放并行,充分利用“呼包鄂”经济圈的战略地位及鄂尔多斯能源城市战略机遇,推进本土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合作,促进资本、技术和服务融合对接。四是建立激励有方、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坚持品牌与研发并举,加快实施创新品牌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坚持“专、精、特、优”的发展方向,形成竞争优势。努力打造伊金霍洛这一区域性制造品牌,初步形成一批具有我旗特色的品牌群。
(二)全力强化人才保障。一是加强高精尖缺人才的引进。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实施创新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等条件限制,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进企业,以合作研究、承担课题项目、兼职、技术入股和创办、领办、合办科技企业等方式引进各类人才,着力集聚一批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大势、研判科技发展方向的战略科技人才,集聚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领军人才,集聚一批支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急需紧缺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集聚一批善于凝聚力量、统筹协调的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一批用于拼搏、善于创新的企业家。二是紧扣发展需要培育人才。遴选我旗优秀青年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带头人进入中兴、大疆等知名科技企业交流挂职,通过联合办班、专项培训等方式开展链条式人才培养工作。通过与北京、深圳、合肥等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在我旗(企业)设立实习基地、研究生培养中心、重点实验室,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为科技创新及产业升级培养实用技能人才。引导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实现企业与院士专家及团队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用好用活人才。允许科技领军人才和引进的科技人员多点择业,灵活创业,放宽对科技人员的管理约束。扩大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在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增强科技人才的归属感、认同感。落实好以“四个留人”(事业留人、发展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为宗旨的人才政策,开辟人才建言献策信箱,拓宽人才参政议政渠道,提高人才政治待遇,千方百计帮助创新人才解决好住房、医疗、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科技专家和人才留得住,用得好。
(三)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一是推进金融创新。结合我旗实际,推进金融创新“三融合”:即人才与平台融合、财政与金融融合、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由旗金融办履行出资人职责,成立伊金霍洛旗金融控股公司,通过下辖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撬动社会资本和银行资金,形成强有力的“资本磁场”。二是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作为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的担保方式,建立多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参与、多层次结构的担保体系。积极拓展从商业银行贷款以外的融资渠道,如建立直接融资市场,推动企业产权流动,加快盘活旗内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支持企业直接从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帮助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建立优强企业上市融资的育成机制。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由财政出资,采用“初始资金+分期投入”的方式,设立“科技创新资金池”,用于支持科研项目的研究、科技人才和项目库建设等专项投入。旗财政可通过贴息计划,协调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动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信贷模式,成立覆盖大中小型企业的各类种子基金、科技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等科技基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基金领域参与股权投资,促进各类金融主体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功能。
(四)协同提升政策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系列
政策体系。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对现有的相关政策进行有效的梳理、整合后,结合我旗实际,把科技创新与促进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机结合,制定出台扶持产业创新发展“1+2+4”政策体系(即1个若干政策、2个管理办法和4项实施意见,包括《伊金霍洛旗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伊金霍洛旗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伊金霍洛旗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伊金霍洛旗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伊金霍洛旗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意见》《伊金霍洛旗促进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伊金霍洛旗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同时,围绕《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结合我旗优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新材料等高端成长型产业急需人才目录。使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前后衔接、系统配套、联系互动、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工作。二是要“清单式”扶持科技企业。针对科技经费的投入、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引入、科研成果的转化等,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定期组织编制“三张清单”(即《政府支持科技项目清单》《政府采购类科技项目清单》《企业采购信息清单》),发挥政府采购和属地企业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和促进作用,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区内外具有自主创新的装备和产品。三是要切实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力度。建立科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科技创新工作,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和补充。同时要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大力提升产业培育能力。一是用好现有科技创新资源。科学设置天骄众创园、创投大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进入门槛和退出机制,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占有、使用、转移和回收的政策,减少软硬件资源的空置和浪费。充分挖掘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利好,重点培育中高端煤化工、煤机制造、环保科技、生态建设、全域旅游和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二是抓实创新载体建设。全面梳理全旗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编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积极支持企业主动面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寻求智力支持和开展合作,建立科研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科研成果转化中心,打造集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平台。以天骄众创园、创投大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为载体,通过协议引进、自主培育等方式,优选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信息软件和企业研发机构等轻资产、智力型科技企业入驻。三是推进产业链条延伸。围绕煤炭绿色、清洁、安全、高效开采,大力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矸石综合利用、矿区土地修复与重构等技术,试验开采无人作业面,开发推广基于物联网和互联网的现代煤炭工业信息化系统,实现煤炭生产经营的信息化、智能化和集中化,率先在传统优势产业上寻求突破。加强煤化工与火电、可再生能源制氢、生物质转化等能源技术耦合,研发生产高分子新材料(尼龙、丁基橡胶、丙纶纤维)等下游精细化工产品,推进煤化工产品向高端化、终端化迈进,促进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大力发展智能电网、特高压输变电、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碳捕捉利用与封存等现代技术。加快培育3D打印、智能测控装置等战略性新型产业。
(六)切实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一是完善总体规划设计。紧盯国家、自治区、市产业扶持政策新变化和发展新形势,围绕产业、人才、平台资源做好我旗科技创新整体发展规划,绘制“产业发展线路图”。二是要完善科技项目和人才信息综合管理体系。由旗科技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局配合,定期对旗内科研项目、科技人才信息进行统计和造册,搭建可实时查询、建挡、更新的科技项目和人才管理系统,建立“科技项目信息库”和“科技人才储备库”;发挥经信局、招商局等部门职能优势,建立与北京、上海、深圳等高科技产业集聚地区和旗内外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收集科研院所最新成果和在研项目,将项目和人才信息录入信息库;根据行业门类、技术类型、转化难度、资金需求、市场前景等不同参数,对各类在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发明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向我旗各类企业主体发布“可产业化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清单”为企业应用最新成果提供信息支持。三是建立科技创新项目转让机制。抢先一步在我旗建立“科研成果和专利交易中心”,引入专业化科技成果鉴定评价、交易估值、作价入股和质押融资服务团队,定期组织科研成果拍卖会,面向西部广大能源城市,开展最新科技产品在线交易,抢占区域性科技和科研成果转化制高点,逐步从科研成果和专利信息中介服务向研发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技咨询、服务外包、科技金融等综合性服务过渡,将我旗打造成区域性科技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产业化基地。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定期召开科技创新大会,评比表彰科技创新项目及科技创新人才。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宣传力度,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重点园区要设立科技工作服务机构。定期下发拟申请国家项目明细,建立科技局、科协、伊金霍洛旗智库等智力资源联动和共享机制,组织专家团队及时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预审评审,帮助企业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在项目、资金、人才、政策等核心要素上,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团队提供全方位支持。
加快“伊金霍洛旗科技馆”建设,搭建宣传教育、互动交流、探索求知的平台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