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信箱

关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

提 案 者:政协提案和经济委员会

案  由

近年来,我旗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破解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难题。对照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对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尚未牢固树立。我旗规模以上企业绝大多数从事煤炭或煤化工产业生产经营,企业效益较好,而且企业实际控制人大多数不参与生产管理,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不牢,对安全生产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安全职责任务掌握不透,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任重道远。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化,落实现场管理、作业控制、安全培训等规定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及危险源、危险作业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是综合监管优势发挥不足政府职能部门大多开展单打独斗式监管,安委会成员单位交流不多、配合不够,工作联动性、协作性有所欠缺二是安全监管技术人员不足,特别是煤矿、道路交通、供热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人员力量比较薄弱,安全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建  议

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生产科学发展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实际控制人,要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措施落实,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和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

3.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是明确部门监管职能。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部门职责,理顺监管体系,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预案。是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责任清单,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制度,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强化执法力量,改善监管条件,保证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执法装备五到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形成以公安消防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消防、矿难救护、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同时,组建一支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为应对高技术、信息化条件下的突发事件提供智力支持。

提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