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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存在“单人低保户”政策的建议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4-04-28 

 

摘要:我旗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存在“单人低保户”政策适用困难,亟需补足相应政策缺失。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我旗社会救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已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但由于政策落实、资金投入、覆盖范围、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原因,救助程度、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近期,我就重度残疾人生产生活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工作现状

经调研,我旗重度残疾人普遍生活困难,其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生活尤为不易。并且,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存在“单人低保户”政策应保未保、应享未享的问题隐患。经过前期初步摸底,全旗该群体潜在人数约为138人。分镇域看,阿勒腾席热镇52人、乌兰木伦镇30人、伊金霍洛镇12人、札萨克镇2人、纳林陶亥镇3人、红庆河镇13人、苏布尔嘎镇26人。无论是从实际需求还是困难程度上来讲,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都不应遗漏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该群体也不应成为政策享受、政策落实、政策覆盖的死角和盲区。

二、制定实施政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强化基础保障的重要性。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一头牵着百姓民生,一头系着社会稳定。一段时间以来,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以重残人员为代表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较大压力。时值疫后恢复特殊时期,我们更应加大对以重度残疾人为代表的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尽力消解他们的急难愁盼和后顾之忧,兜住兜准、兜稳兜牢困难群众的幸福红线与生活底线。

(二)填补政策缺失的必要性。作为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低保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作用。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困难群众需求的社会救助渠道对于我旗推进共同富裕与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关键。早在2022年10月20日,民政部已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对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适用细则与明确要求。我们旗直部门作为承上启下、沟通基层、串联上下的政策通路,将党的好政策和上级安排部署落地落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及时排查、填补现行政策落实漏洞、扫除政策覆盖盲区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三、下一步改进方向

(一)补足政策缺失。通过制发我旗政策文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填补现行政策缺失,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建议由旗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联合印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我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细化明确政策落实方式、政策执行边界、政策覆盖范围,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制度保证和政策支撑。

(二)明确政策细则。参照国家层面政策文件,明文明确以下三种情形中的重残人员,可以适用低保保障:一是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二是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三是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三)持续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一方面,在细化政策的基础上,应秉承上级文件精神,不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同时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和潜在人群排查筛查,切实解决好应保未保、应享未享等问题,持续强化制度性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增强救助政策的可及性与时效性。另一方面,要立足我旗工作实际,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多措并举传递党和政府对以重残人员为代表的困难群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切实兑现弱有所依、弱有所养、弱有所扶的政策初心。再一方面,应着眼该政策在基层一线的落地落实,抓强民生服务队伍建设,主动强化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力度,畅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奋力书写民生保障的暖心答卷。

未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不断拓展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创新优化救助服务、丰富救助方式、畅通救助渠道,以制度为依托、以技术为支撑、以执行为保障,切实增强伊金霍洛旗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伊金霍洛旗残联理事长  王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