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不齐、群众不满意情况解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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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3-06-15
随着伊金霍洛旗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成小区相继投入使用,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牵涉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和谐,物业工作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一直以来,物业管理体制不顺、服务水平不齐、居民群众不满,具体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物业公司与地产公司沟通不畅,缺少有力的解决问题的决心,如水岸新城部分小区地库不直通问题等;
二是物业费收取标准与服务标准不匹配的问题,居民缴纳高额的物业费,没有感受到应有的服务,例如卫生清洁、垃圾倾倒等基础性服务未得到保障。由于服务不到位导致大量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费得不到保障,物业服务更加跟不上,造成恶性循环。
三是小区内的基础建设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物业不能第一时间解决,如金典家园地库不通电,井盖不牢等问题。
建议:
一是优化物业管理模式。现在实行的以房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管为辅的物业管理体制作用发挥不够,主管部门点多面广、力不从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管形同虚设、有名无实。要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增加苏木镇、社区在物业管理中重要作用,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二是提升物管生存能力。建立物业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对配套设施不全、不具备物业服务条件的物业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有效解决部分小规模安置老旧小区由于住户少、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多方原因,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无法生存等问题。
三是发挥业主大会作用。苏木镇、社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物业服务业主大会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关系,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言人”的作用。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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